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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兴宁矿难落马 广东安监局副局长涉贿今受审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06-06-02 [来源]: [浏览次数]:

2005年8月7日,兴宁矿难造成121名矿工罹难,国务院事后成立“8・7”事故调查组,严查矿难背后的“官煤勾结”,一串腐败官员应声落马。6月1日上午,广东省安监局原副局长胡建昌因涉嫌收受大兴煤矿矿主曾云高贿赂并违规发证,被控受贿、玩忽职守两项罪名,在广州市中院过堂受审。

胡建昌,57岁,江西新余人,大专文化,被捕前分管广东省安监局安全监管一处,掌握全省的煤矿安全生产和许可证发放大权。据起诉书显示:2003年4月,曾云高认识了来兴宁检查工作的胡建昌。检查当天中午,为了使大径里煤矿、大兴煤矿能拿到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许可证,曾云高在招待所中向胡送出1万港元。之后的2004年和2005年的春节,曾如法炮制。2005年7月19日,胡建昌在兴宁调查“7・14”事故时,又笑纳了曾专门送来的内装1万港元的“信封”。

收了“信封”的胡自然对曾的非法采矿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明知证明资料不合要求的情况下,胡仍在2005年6月7日同意向兴宁市大兴煤矿违规签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0天后,大兴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当时在井下工作的121名矿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高达4725万元。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