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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涉嫌受贿受审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07-03-09 [来源]: [浏览次数]: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田燕军因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款及相关财物折合人民币近80万元,7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田燕军曾任粤电集团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以及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据公诉机关指控,田燕军利用其对人事任免的决策权,在2003年至2005年间,多次收受时任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公司副总经理刘桂忠的各种名义的“感谢款”,共计1万美元。2005年,刘桂忠所在的燃料公司换老总,田燕军在多次会上对其大力举荐,后刘桂忠被成功“扶正”为总经理。

在与刘桂忠的交往过程中,田燕军发现刘与一名为张建达的客户过从甚密,便以纪委书记身份提醒刘注意。为把田拉下水,刘桂忠把张介绍给田认识,为加强与刘的业务往来,张建达也开始和田燕军建立“密切”关系。据查,2003年到2005年之间,张建达在田燕军搬新家时送上了价值1.5万余元的高档音响;田燕军的母亲去世,张建达专程赶到田的山西老家参加丧礼,并送礼金2万元。张建达还支付了1万余美元,作为田出国读书的女儿在香港购买境外保险的费用。

检察机关还指控称,山西某电力公司驻广州的办事人员胡学军,是与田燕军结识20余年的老乡,曾多次向田燕军行贿。其中,在田燕军搬新家时,胡曾给田送上三台进口的液晶电视,价值8.8万余元;2003年田的女儿赴英国留学,出国手续由胡一手包办,并为其支付学费共计3.3万余英镑。在田燕军任职期间,胡学军先后多次在粤电集团的线路改造等工程中中标。

公诉机关最后认定田燕军受贿总额为人民币14.3万余元、港币1万元、美元3.7万余元、英镑3.3万余元,折合人民币共计近80万元。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