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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湛江师范学院原院长受贿60万被判刑十年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1-01-10 [来源]: [浏览次数]:

中新网湛江1月4日电(记者 梁盛)记者4日从广东湛江中级法院获悉,原湛江师范学院院长郭泽深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60万元,日前已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郭泽深,1981年华南师范大学逻辑学硕士研究生毕业,2001年武汉大学外国哲学博士研究生毕业,2001年2月起在湛江师范学院工作,历任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院长,2003年1月当选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他还是教育部“九五”社科课题规划组成员,主持国家“九五”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一项、国家级重点课题2项、省级重点课题2项。

2009年9月28日,郭泽深因在学校基建、财务等方面涉嫌有经济问题,被执行刑事拘留。据了解,郭泽深为人“霸道”,平时将管理学校基建和财务的权力都揽到自己的手中,把本应由其他副校长具体分管的工作“占为己有”。

法院审理认为,郭泽深在担任湛江师范学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湛江师范学院综合实验楼A、B栋建筑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接受工程承建商林某的请托,为其谋取利益,使林某所挂靠的廉江市某工程有限公司顺利中标,并非法收受林某某财物人民币60万元,故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郭泽深有期徒刑十年。(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