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档案:崔嘉林,男,56岁,沈阳市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2002年参与查办轰动全国的“慕马”大案,被辽宁省委、省政府记二等功;连续7年被沈阳市纪委评为办案先进个人,3次荣立三等功;今年3月,被沈阳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20年,他查办“铁”案200多件;20年,收缴违法违纪款2亿多元……
这就是崔嘉林,20年如一日奋战在查办案件第一线向党和人民交出的一份满意答卷。多年来,崔嘉林参与查办的多起大案要案,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了影响。在崔嘉林看来,荣誉和光环远没有党的信任、群众的认可和纪检干部的清正廉洁宝贵。不为情动、不为利惑、不为名累,他用20年埋首实践,兑现了纪检干部“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庄严承诺。
肯钻研就没有查不透的案
“案子只要上手,就必须查深查透。 ”这是崔嘉林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看似轻描淡写,但跟他一起查办过案子的人都知道,“查深查透”这4个字的分量有多重。
1991年,36岁的崔嘉林正式调入沈阳市纪委工作。第一次牵头查案,崔嘉林就打了个漂亮仗。没用上1个月,沈阳市某银行副行长挪用公款、非法拆借等违法违纪事实就被查得清清楚楚。爱琢磨、肯钻研的崔嘉林,由此脱颖而出。
“只要你用心,再难的案件也会有突破口。 ”查案遇“坎”,崔嘉林喜欢一个人静静坐着,出神地想。正向想不通,就反向想;一条线理不顺,就多条线尝试。某法院副院长“零口供”案,就是崔嘉林和同事这样一点一点抽丝剥茧“啃”下来的。
2005年4月,崔嘉林带领专案组着手查办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某某案件。刑警出身并在检察院、法院历任要职的黄某某有着极强的反侦查能力,“双规”初期,黄某某两度绝食对抗组织调查,态度极为恶劣,坚信“只要我不承认就定不了案”。经过对形势和案情的认真分析,崔嘉林果断地从外围入手,找到查办案件的切入点,在“零口供”条件下查实了黄某某重大违法腐败问题,收缴赃款900多万元。
根据确凿证据,司法机关最终认定黄某某犯有贪污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私藏枪支罪,判处其无期徒刑。这起典型“零口供”案的成功查办,得到法学专家的一致认可和高度评价。
有信念就没有受不了的苦
纪检干部是一支没有特殊证件、专用装备、专有制服,却要办案惩腐、主持正义的特殊队伍。正是这种特殊性,决定了他们要付出更多的汗水,克服更多的困难。
“时间最长的一个案子,我们整整查了6年。 6年来,这根弦就在我和同事心头绷着,一天不查实,心就一天不落底。”2004年12月,崔嘉林接到他从事纪检工作以来最为棘手的一件案子。说它棘手,是因为至案发时所有主要嫌疑人都已逃散,找不到人影。
“怎么办?那就打持久战! ”从接案起,每到春节,崔嘉林和同事就分头守在嫌疑人可能出现的地方,直到2010年除夕,以为风头已过的犯罪嫌疑人偷偷回家,被正等在家门口的纪检干部和公安干警堵个正着。最终,这起案件得以成功查办,为国家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
曾有人问,你也不是警察,干嘛成天忙办案、忙找人,累成那样?在崔嘉林看来,纪检干部肩上扛着的是党的信任和群众的期盼,“不好好干,对不起这份重托啊”。
秉持这一信念,崔嘉林时刻把党、国家和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时刻把工作需要放在首位。他和同事互称“战友”,并肩战斗,这么多年来从未休过一天干部假,每年在办案点工作时间超过300天。
重要的是要有震动和警示作用
纪检办案之难,最难在过人情关。
案子一开始查,总会有人来打探案情,送钱送物,请崔嘉林“关照关照”。对此,崔嘉林只有一个态度,“只要心不贪,就没有推不了的人情、拒绝不了的事”。
2004年,沈阳某花园小区居民因为开发商擅自改变建筑规划而群体上访,在全市闹得沸沸扬扬。不久,崔嘉林接到任务,查办该小区开发方某公司负责人刘某伪造公文。
得知崔嘉林介入此案,刘某的亲属立即找到他,话没说几句扔下一个信封就走。崔嘉林打开一看,信封里装了1万元现金。崔嘉林直接找到刘某家把钱退了回去,并明确表示,“你要是不收回去,我就作为证据上交组织。 ”此案办结后,小区居民得到每平方米1000元的补偿,总计返款4000多万元。
“最多的一次,有人送来30万元,我当即就把这笔钱作为该人的腐败证据上交组织。 ”崔嘉林说,“如果纪检干部都挡不住诱惑、经不起考验,还拿什么来调查、约束别人? ”
每年办一两件大案要案,是崔嘉林对自己的要求。他所说的大案要案,并不是以案件涉及金额或嫌疑人的级别、人数来确定的。 “重要的是要有震动和警示作用。 ”崔嘉林说,“绝不是送进去越多人就越有成就感,我希望的是接下来的三五年,在这个部门或这个系统不再发生此类案件。 ”
如今,已经56周岁的崔嘉林手里案件不断,但他还是时常挤时间外出讲课。就像医生一样,崔嘉林努力做的是“治未病”,因为预防比打针、吃药要重要得多。(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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