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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标兵曹文华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07-04-12 [来源]: [浏览次数]:

“北极村”里铸忠诚

――记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标兵、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纪委常委曹文华

“作为纪委书记,必须铁面无私、公道正派、秉公执纪,坚定不移地维护党的纪律和人民利益。”这是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纪委常委、漠河县原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曹文华从事纪检监察工作14年来的真实感言。

在担任漠河县纪委书记9年时间里,她先后组织查处各类违纪案件181起,收缴违纪资金152万多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68万余元。

曹文华,一位普通的女纪检监察干部,在平凡的岗位上忠实地履行着卫士职责,在漠河县这个被人称为“北极村”、“高寒禁区”的地方,谱写着反腐倡廉新篇章,展现了一个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

铁面执纪,用忠诚维护党和国家利益

有人说,在漠河当上纪委书记,就等于一下子跳进了矛盾的漩涡里。的确,漠河县是一个只有2万余人的小地方,要查处的基本都是熟人、朋友甚至是亲戚,要真正做到铁面无私、公道正派,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1997年,曹文华刚刚任县纪委书记不久,一封举报漠河县原公路管理站站长王某的信件就摆在了她的面前。在团县委工作期间,王某曾是曹文华的老部下,抛开这层关系不说,在当地,王某也颇有背景,在科级干部总数不过300人的漠河县,他副科级以上的亲属就有18人。查,还是不查?是对她这位新上任纪委书记履职能力的考验。

“立案查处,直至水落石出!”曹文华的态度异常坚决。 调查组刚成立,找曹文华说情的人就接踵而至。老朋友来了:“王某跟我交情不错,这事能不能适可而止?”老同事来了:“王某是你过去在团县委时期的老部下,能不能高抬贵手?”老领导来了:“王某是漠河开发建设的有功之臣,能不能将功抵过?”王某的妻子甚至登门送钱,希望曹文华高抬贵手,关照一下。面对形形色色的人情关系网,曹文华不为所动。因为她知道,如果不查清楚,就无法向举报人交待,更无法向漠河人民交待。

就这样,曹文华和办案人员力排干扰,顶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终于查清了王某的违纪事实,查出涉案金额76万元,王某最终被移送司法机关。

这起案件的查处,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让干部群众看到了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决心和力度。

2003年初,有人举报县司法局公证员张某违反规定办理假公证,姜某作为主管领导,对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失察、失管、失教,受到了责任追究。而姜某是曹文华的一位亲戚。

看到查案子的是曹文华,姜某说:“我们是亲戚,你睁只眼闭只眼我就过去了。”

曹文华毫不含糊。“咱俩虽然是亲戚,但党有纪律,有问题必须处理!”最终依法给予这位亲戚行政警告处分。

“执纪不由情,作为纪委书记,职业特点决定了面对那些与我们党的宗旨背道而驰的种种问题,就得责无旁贷说真话、唱黑脸,敢于负责、敢于把关。否则就会失去百姓的信任!”曹文华感慨道。

这些话说起来容易,可做起来很难。难的不仅是人情网的羁绊,还有涉案人员的恶语中伤、诬告陷害等。

2004年末,曹文华在办理一起积案时,将一名政法干部的违法乱纪行为查了出来。此人恼羞成怒,在县里各个重要路口张贴曹文华的小字报,编造一些莫须有的罪名,公开对曹文华进行诽谤陷害。当这一切不平、委屈和压力来临之时,曹文华仍默默地坚持着自己的原则。曹文华对记者说:“干纪检这一行,你不去做,总要有别人去做,为了保全自己而退缩,不是我的性格。”

在曹文华担任县纪委书记9年时间里,漠河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各类违纪案件181起,其中查处副科级以上干部97名,收缴违纪资金152万多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68万余元。

建章立制,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漠河是一个以林业为主,政企合一的县。这里的百姓祖祖辈辈靠大山养育、靠森林吃饭,森林资源是人民的衣食父母。随着形势的发展,木材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严肃查处木材领域的违纪案件,就成为漠河县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

西林吉贮木厂是漠河县一家以木材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国有企业,提起曹文华,该厂的一位负责人赞不绝口。他说,现在企业呈现风清气正事业兴、经济效益不断提高的良好局面,曹文华功不可没。

2003年,该局木材检验大队6名检验员为了一己私利,集体参与了多装少算的营私舞弊行为,造成木材亏库1640多立方米,涉案金额达46万余元。案件查清后,4名刚参加工作不久的检验员被开除出干部队伍。宣布处理结果的当天,一名妇女领着被开除了公职的孩子走进曹文华的办公室,一进门就跪下了。作为母亲,她含辛茹苦把孩子培养成人,上了大学,可儿子竟为了区区几百元钱的好处费,就做了对不起国家的事。这位妇女哭得很伤心,她求曹文华给孩子一个机会。曹文华陪着落泪了,她替这位母亲伤心,更替那个孩子痛心!她也是母亲,她太了解这位母亲的心情了,但是法不容情啊!

如何避免这类问题再次出现,不再让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年轻人栽倒?在查结案件后,曹文华等人并没有立即撤出,而是和有关部门坐在一起研究对策,查漏补缺。

针对木材经营领域存在的问题,曹文华以《审理建议书》的形式提出用制度堵塞木材经营领域漏洞的建议。据此,该厂专门制定了《木材检验员管理办法》、《木材稽查员管理办法》、《失职渎职责任追究若干规定》等6项规章制度,加大对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

从那时起,曹文华就坚持用这些最有说服力的案例定期对检验员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和警示教育,每年都到他们那里去讲课,给他们敲警钟,防微杜渐。现在,这家企业已基本杜绝了检验员违纪违法行为。

曹文华告诉记者:“查办案件仅仅是惩治腐败的一种手段,其目的是通过查办案件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做好查案的‘后半篇文章’,让更多的干部受到教育和保护。”

凡是经曹文华查办的案件,其案件的查结并不是结束,而是要帮助发案单位查找不足和漏洞,营造一个让更多的干部少犯错、甚至不犯错误的环境,这才算真正的结束。

漠河县纪委的小王拿着“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监督卡”对记者说:“别看这张卡片,作用可不小。”

2004年,针对有些领导干部容易在八小时工作之外出现问题这一情况,漠河县纪委试行了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监督卡制度,要求党员干部到所居住的社区报到,社区居民通过“活动监督卡”,将该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进行反馈,社区定期把反馈情况进行汇总并上报纪委。两年多来,根据监督卡反映的情况,县纪委先后对16名干部进行了警示谈话,对5名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及时消除了一些领导干部的违纪苗头。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