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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成效初显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06-07-28 [来源]: [浏览次数]:

中央部署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以来,广东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省专项治理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迅速启动并推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省成立以省委常委、常委副省长为组长,22个省直和中央驻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并抓紧调研,及时制定下发《广东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15个负有重点治理任务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也相继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积极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二是认真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从第二季度开始,全省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统一组织本行业企事业单位有步骤、分阶段,突出抓好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和金融投资等重点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目前,宣传动员工作已基本结束,调查摸底、查找突出问题工作正在有序进行。省和有关部门还建立自查自纠工作联系点制度,以点带面推动工作深入。

三是严格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各级执纪执法部门紧紧围绕建立健全办案机制、拓宽线索来源、突出办案重点、把握办案政策,集中查办有影响的商业贿赂大要案。省治贿办还会同省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省工商系统查处的10起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引起社会强烈反响。

四是积极推进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重点,深入开展反商业贿赂宣传教育,把反商业贿赂宣传教育和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企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大力营造“廉洁守法为荣、贿赂违法为耻”良好社会风尚。同时,注重用发展的思路、改革的办法和科技的手段,积极防治商业贿赂。加快投资体制改革,出台实施《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深化工程建设管理改革,制定出台《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开工管理若干规定》。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推行电子政务,抓紧建设全省 “行政许可电子监察系统”。

(来源:广东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