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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各地教育部门和直属高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督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06-11-10 [来源]: [浏览次数]:

11月1日至3日,教育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教育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田淑兰同志对湖北省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督查,就此,教育部对各地教育部门和直属高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督查正式启动。

期间,她先后听取了湖北省教育厅、武汉市教育局关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在汉七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的汇报,并对直属高校如何进一步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出了要求。还分别与湖北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北省检察院、武汉市检察院的有关同志进行了座谈。

田淑兰同志在讲话中指出,随着前几年我国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教育规模不断扩大,但我们的管理出现了滞后现象,导致出现了一些问题,有些问题还比较严重。今年中央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对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她强调,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扎实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紧密结合,认真抓好宣传教育工作,注意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完善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与强化学校监督管理紧密结合,把各种规章制度落到实处,预防和减少各种问题的发生。教育事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始终保持教育的公益性,时刻认识到我们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办公益事业,自觉识别和抵制各种诱惑,保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人才健康成长。

据悉,为推动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教育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已组成三个督查组,将于11月中旬赴各地督查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督查组将对地方教育部门重点督查治理教材图书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和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情况,对部直属高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来源:教育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