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反贪联合会第一次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上,中国代表指出,我国反腐败强调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三者发挥整体效能,统一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之中。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振华说, 通过加大思想教育的力度,造成强大的思想教育攻势,筑牢“不愿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通过加强预防腐败的立法工作和制度建设,织密“不能腐败”的制度防线;通过完善多层次的监督体系,构建“不敢腐败”的监督防线。
他说,追根溯源,权力、动机与机会构成了腐败行为的根源。当公职人员手中的权力决定某些稀缺资源的分配时,经营者为获得竞争优势往往以各种利益作诱饵,此时权力就可能变成腐败的本钱。公职人员作为腐败交易的供给方,面对丰厚的物资回报,便会产生强烈的腐败动机,此时腐败行为进入了“临界”状态,而制度缺欠、监督乏力等因素又恰好提供了权力寻租的机会,此时腐败行为得以顺利完成。
他说,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勾画出了一个依靠民主、法制和德治多管齐下防治腐败的完整体系,标志着从单纯依靠打击到多管齐下全方位围剿腐败的高压态势初步形成,我国的反腐工作进入了“体系反腐”的新阶段。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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