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廉政要闻 >> 正文

中国通报商贿典型案 包括王有杰、胡星案等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07-09-29 [来源]: [浏览次数]:

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第三次新闻发布会,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李玉赋通报了二十起商业贿赂违法犯罪典型案件。

1,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有杰受贿案。

2,天津市渤海化工集团公司原董事长戴成文受贿案。

3,浙江省交通厅原厅长赵詹奇受贿案。

4,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办公厅原巡视员王英福受贿案。

5,中国农业银行西藏分行原行长韩文明受贿案。

6,重庆市铜梁县委原书记马平受贿案。

7,云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胡星受贿案。

8,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姚之元受贿案。

9,安徽省投资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董苏皖受贿案。

10,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原院长孙正义受贿案。

11,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信用管理组原组长吴功阳受贿案。

12,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中心原主任姚敏受贿案。

13,陕西省高速公路开发公司原董事长张永福受贿案。

1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绕城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广利受贿案。

15,湖南省长沙市第四人民医院原院长陈玉伟受贿案。

16,东能集团四川键为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官平受贿、行贿案。

17,广东省珠海市协利租赁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王京受贿案。

18,青海省平安绿洲农林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单位行贿案。

19,陕西焦煤集团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焦炭部原部长高杰公司人员受贿案。

20,福建省成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天河公司人员受贿、行贿案。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