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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实施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08-10-09 [来源]: [浏览次数]:

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了《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重要意义,坚定不移地推进具有广东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实施办法》指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是今后五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目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关键时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按照《工作规划》的部署扎实推进具有广东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既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重要保证。

《实施办法》要求,要认真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关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开拓进取,惩防并举、重在建设,统筹推进、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基本要求,创造性地推进具有广东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突出把握开放性,充分借鉴吸收国内外反腐倡廉建设的有益经验和文明成果;突出把握动态性,努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拓展工作领域,与时俱进地充实、调整、更新、完善;突出把握创新性,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腐败问题,不断通过体制机制制度创新解决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层次问题,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实施办法》要求,经过扎实工作,到2012年建成与科学发展观要求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相适应的,具有广东特色的开放、动态、创新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更加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更趋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更加有效,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党风政风明显改进,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来源: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