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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 以有效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用好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6-08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日期:2021-06-08 08:00:40


6月1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公开发布。这是党中央首次制定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开展监督的文件,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具有重要意义。

“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领导班子是带领和组织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指挥部。通过盯住“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实现“四两拨千斤”,有利于形成监督“关键少数”抓监督的良性循环,带动监督效能整体提升,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纪检机关监督专责,围绕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初步形成,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

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乏力的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地方、单位和部门管人管事管权的制度机制不完善,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等问题,导致“一把手”权力屡屡出轨越界。从全国来看,去年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县处级及以上“一把手”5836人。从各地来看,海南省19个县市中有16个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生过党政“一把手”违法犯罪问题,占比高达84.2%;广东省自十九大至2020年8月底共立案审查调查厅级干部418人,其中“一把手”或曾任“一把手”的242人,占比58%。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落实监督责任的任务依然任重道远。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充分表明“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凸显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越要加强监督。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明确要求,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意见》突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政治监督,把党章党规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具体化,把实践中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有利于改进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增强班子成员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必须明确监督重点,压实监督责任,细化监督措施,健全制度机制。要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突出政治监督,重点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强化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抓住“关键少数”才能管好“绝大多数”。各级党委(党组)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意见》的重要性,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做实做细同级监督,把《意见》各项举措落细落实,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主动接受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以有效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