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十次党代会报告提出,“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关键在党。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以党内制度建设推动法治国家建设。”“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这是我们党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对党的建设提出的一个重要思想。党内和谐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着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党内是否团结和谐,决定着和谐社会建设的质量和进程,决定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成败。毋庸置疑,党内腐败现象严重破坏着党内和谐,因此,必须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着力构建惩防腐败体系,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促进党内和谐。
一、加强思想教育
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教育是基础。教育有助于领导干部形成正确的价值取向,教育一旦发挥作用,将对人的行为产生巨大影响。必须把廉政教育贯穿于对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奖惩等各个环节,整合思想,规范行为。
二、加强制度建设
必须继续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要加强廉政法制建设,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当前重点要抓好以下制度建设和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把好选人用人关。
三、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关键。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加强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长期任务。《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党内监督工作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对于加强党内监督、促进党内和谐将起到重要作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主动遵守并严格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在党内形成积极倡导监督、大胆实施监督、热情支持和保护监督的浓厚氛围。要把强化党组织的监督、党的专门机关的监督与加强党员的民主监督、舆论监督以及党外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
四、加大惩处力度,构筑党纪国法防线
党内的腐败现象严重地影响着党内和谐,只有增强纪律法律的权威性和震慑力,加大对腐败分子的惩处力度,使腐败分子为其行为付出高昂的经济成本、道德成本,“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后悔莫及”,才能遏制党内腐败现象高发多发的态势,努力消除影响党内和谐的不良因素。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大任务,也是构建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构建党内和谐提供政治、组织、思想、制度保证。要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使共产党员真正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组织者、实践者和示范者。
(来源:南方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