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经历过腐败猖獗、民怨沸腾的时期,但短短几十年内,不仅实现了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跨越,而且成功摸索出一条切实可行的反腐倡廉之道,成为举世公认的廉洁国家。最近,我专程到新加坡考察,探究其廉洁高效的奥秘及对我们廉政建设的启发意义。
新加坡为什么能做到廉洁高效
(一)新加坡人民行动党长期执政而不靠“政党轮替”,廉政建设成就举世瞩目。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执政后把廉洁上升为国家战略,明确提出“为了生存,必须廉政;为了发展,必须反贪”,旗帜鲜明地开展反腐败斗争。人民行动党领袖反贪污立场坚决、率先垂范,李光耀执政几十年,政敌颇多,非议不少,却从未有人指责他贪污受贿、生活腐化堕落。
人民行动党把密切联系群众作为保持廉洁的重要渠道,执政50多年来,始终心系群众、关怀草根,努力做到“不让每一户家庭感到绝望”。人民行动党的议员接待日活动、社区基金组织极富特色,规定党的议员每周必须安排一个晚上走访选民,接待群众上访。建立“人民行动党社区基金”,为基础教育提供资金和设施;为妇女提供家庭服务,保障其工作权利;为所有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补贴。在我们走访的裕泉社区,社区基层组织的党员风雨无阻、深入群众,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如对群众申请的分组屋、孩子读书、找工作、暂缓还贷等“小”事情,都千方百计予以帮助。人民行动党正是以平时的点滴诚心,经营起了一座牢固的民意长城。人民行动党从1959年大选上台执政至今,是世界上实行多党制选举国家中对国家控制力最强、执政时间最长的政党之一。
(二)文化多元而崇尚儒术,为廉政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新加坡是一个华人居多、文化多元的社会,却选择了儒家思想作为国家意识、治国纲领。李光耀特别推崇儒家文化,第二任总理吴作栋也是儒家文化的积极拥护者,提出“儒家基本价值观应上升为国家意识”。新加坡把儒家文化倡导的忠、孝、仁、爱、礼、义、廉、耻这“八德”作为整个社会尊崇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每年开展20多场社会道德教育活动,倡导诚信、廉洁,使崇廉思想从国家意识潜移默化为国民的自觉行动。
与此同时,新加坡吸收西方文明的精髓,强调依法治国,提出反腐败四项原则,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里面人人自由、法律外面没有民主、法律上面没有权威。在新加坡,即使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都会被处以重罚,贪污行为作为严重罪行更是无容身之地,贪污腐败者在社会中难以立足,甚至沦落到“千夫所指、不病而死”的境地。据介绍,一位即将退休的博物院院长因收受4万新元被判刑一年,他不仅丧失了全部养老金,妻子也因社会舆论压力而自杀,出狱后生活窘迫,晚景凄凉。
(三)机构独立专业而不独断专行,贪污调查局成为反贪先锋。贪污调查局(CPIB)是新加坡独立行使肃贪职能的专门机构,既是行政机构,又是执法机关,隶属于总理公署,由总统任命,向总理负责。贪污调查局官员的地位、身份、权力、薪金有严格的法律保障。调查局仅有90多人,分为两个部门:行动部和行动与特别支援部,其中行动部占据了三分之二的编制。贪污调查局享有特别侦查权、无证搜查与强行搜查、对财产的查封扣押、监察复制银行账目、要求有关人员提供犯罪证据、要求嫌疑人申报财产、无证逮捕以及限制转移财产等特殊权力。尽管权力巨大,贪污调查局却独立不独裁,专业不专断,始终无畏无惧、不偏不倚。
一是秉公执法、有罪必罚。对贪污的界定重质不重量,不论数额,一律治罪,“打老虎,也打苍蝇”,既有因受贿200多万新元被查处的,也有因收受2新元贿赂而被判刑的。
二是敢于碰硬、法不容情。对于贪污者,不论职位多高,都要受到严惩,概莫能外。如前房屋发展局主席陈家彦、前环境发展部部长黄循文、前国家发展部部长郑章远、前全国职工总会主席彭由国、前商业调查局局长格林奈等。
三是雷厉风行、精干高效。贪污调查局特别强调效率,把“通过迅速和肯定、坚决但公正的行为取缔贪污罪行”作为使命和宣言,在贪污调查局记录中,办理时间最短的案件从接受报案到移交法院只用了7天。
四是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调查局内部管理严厉,对于害群之马绝不姑息,曾有官员因参与非法赌马而被清退。
(四)廉政立法着眼“抓得到”而非“罚得重”,织就让贪腐行为无隙可乘的制度密网。新加坡治理腐败的刑罚中最高刑为七年监禁,可见其立法严密而不严酷,着眼点在于“抓得到”,而非“罚得重”。
一是法律完备,系统性强。新加坡宪法、行政法律、刑事法律方面都有详细规定,特别是制定了专门惩治腐败犯罪的《防止贪污法》,对各级公职人员形成一套严格管理、“步步设防”的约束机制。
二是注重实效,可操作性强。如《防止贪污法》特别规定了贿赂推定制度,只要行贿或受贿任何一方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受贿或行贿,而对方又提不出相反的证据,贪贿罪即可成立,这就解决了贿赂案件因“一对一”而缺乏旁证、无法定案的难题。
三是连锁惩罚,警示性强。假如公务员贪污受贿,就会被判刑坐牢,开除公职,取消养老金,不能再聘用为公务员,连自办企业都不能当董事,同时犯事公务员的直接领导也要承担连带责任。这种连锁效应,代价巨大,警示性强,使公务员不敢以身试法、铤而走险。
四是执行严格,约束性强。如前国家发展部部长郑章远,1986年受到贪污调查局调查指控。尽管李光耀与其私交深厚,但并未因他“劳苦功高、人才难得”而心慈手软。郑章远最后畏罪自杀,留下遗书表示“用自杀来表达对新加坡法律的尊重”。
(五)高薪实为揽贤而非专为养廉,打造廉洁高效的公务员队伍。许多人认为,新加坡的廉洁是靠高薪养出来的,但新加坡的机构和官员不认同这一说法。首先,新加坡是先有廉政,后有高薪。在实行高薪制之前,新加坡已经较好地解决了廉政问题。实行高薪制的主要目的不是养廉,而在于揽才引贤,吸引最优秀的人才到政府任职。第二,高薪是相对的。公职人员的工资与企业家、律师、医生等社会精英相比,并不算高,而且除薪金外不再享有住房、用车等额外待遇。第三,高薪酬与严管理相辅相成。新加坡公务员管理之严举世闻名。比如行为跟踪制度,贪污调查局有权对所有公务员进行行为跟踪,暗地调查公务员私生活是否正常,是否有嫖赌、出入酒吧的行为,有无暗中与不法团体往来的行为,等等。新加坡通过实行高工薪、高待遇政策,同时辅以严格管理,达到了吸引优秀人才和促进公务员廉洁从政的目的。
借鉴经验,推进广东反腐倡廉建设
新加坡与我国特别是广东地缘相近、人文相亲,在文化习俗等方面有许多共通之处,其廉政建设经验尤为值得学习借鉴。
(一)创新党密切联系群众的实践方式。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要弘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不断健全完善服务群众制度。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服务群众中的带头、推动、监督、保证作用。健全联系群众制度,创新联系群众方式。健全信访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定期下访、定期接访、及时阅处群众来信,注重分析网络舆情。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涉法涉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整顿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加大对干部作风状况的明察暗访工作力度。
(二)推进反腐倡廉重大基础性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建设最基础、最核心的环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全面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开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探索新任职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出台公职人员接受礼品制度,规定接受礼品的场合、价值、种类等,明确接受礼品范围之外赠送的报告、上交、返还、购买等程序。2011年集中精力深化公车改革,统一指导推动各地各部门分类型、分步骤力争在两年内完成车改。
(三)加快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改革。吏治腐败是危害最大的腐败。要提高公务员队伍准入门槛,重点审查道德修养、财务状况和社会关系等。要继续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权改革,坚持民主推荐的基础性,规范推荐程序,尊重推荐结果,做到既充分尊重民意,又注意综合考量。加大对选人用人重大失察失误等问题责任追究力度,让用人失察问责成为一种常态。加快和扩大“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的范围;明年将集中一段时间对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及买官卖官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强化对人事任免事项的党内巡视考评力度。要对各级“一把手”实施有效监督,建立一批能够直指问题要害的刚性、管用和可行的制度规范,加强对领导干部生活圈和社交圈的监督。
(四)提高发现腐败概率和打击精准度。制止犯罪不在于法律是否严厉,而在于犯罪者被发现、被处罚的概率是否高。要规范受理申诉或举报程序,对举报的受理、移送、查处、答复等程序以及每个程序的时限作出规定。充分发挥网络揭露腐败、强化监督的作用,完善网络举报法规制度建设,健全网络举报受理机制,完善线索运用和反馈制度。推动贪污举报人和证人保护的国家立法,对重大案件的举报人实行保护计划。建立反腐咨询制度,设立专职对群众行使反腐败民主权利的咨询指导机构,建立对社会团体机构提供反腐咨询指导服务的补贴支助制度,设立奖励举报基金,对突破重大案件有功的署名举报人进行重奖。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实行受贿行贿同罪同罚,加大腐败行为的风险成本。
(五)建设廉洁高效、具有较高权威的监督体系。一支廉洁高效、相对独立的队伍是反腐工作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要按照教育、惩治、预防、监督等基本职能调整力量,整合资源,优化机构设置,确保一半以上人员参加办案。整合各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形成由同级党委统一领导,同级纪委统一指挥,按干部任免权限行使办案管辖权,分区域、分行业的集中办案工作机制。在双重领导体制的前提下,强化上级纪委的垂直领导。紧密围绕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案件定性量纪权、纠风执法和效能监察权、干部选拔任用权等,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权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六)打造廉洁诚信社会文化。廉洁的社会文化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支撑。科学制定教育策略方针,规范对反腐倡廉党纪条规的定期宣传,防止反腐倡廉教育简单化庸俗化。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党员干部,实施分类教育,采取启发式、互动式和动态立体的高科技手段等开展教育,解决要求的统一性与个体的差异性之间的矛盾。深度挖掘传统文化精髓,培育以诚信、务实、创新、高效等为内核的具有鲜明广东特色的人文精神。要注重发挥社会秩序规范建设对实现持续廉洁的重要作用,大力培养公民意识、诚信意识、法制意识,让秩序、廉洁、诚信成为全社会崇尚的价值取向。(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 朱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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