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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批廉洁校园建设品牌创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5-07 [来源]: [浏览次数]:

广药大纪发〔20215

关于开展第一批廉洁校园建设

品牌创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推进廉洁校园建设品牌创建,根据《广东药科大学廉洁校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部署,现将我校第一批廉洁校园建设品牌创建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立项申报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申报。

(二)项目选题。项目的申报采取自拟选题申报形式。选题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实践价值,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工作优势,或针对廉洁校园建设中亟需解决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研究和探索,通过项目建设,充分发掘实践过程中的优势、特色、经验和做法,转化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办法举措。

(三)申报限额。每个单位申报1-2项,项目负责人为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

二、立项审批

纪委成立廉洁校园建设品牌创建项目立项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评审确定的立项项目,给予3000-5000元的经费支持。

三、项目管理

(一)项目验收。获准立项的廉洁校园建设品牌创建项目建设期为一年,由纪委负责进行项目验收。项目组应提交项目研究情况总结报告、研究成果和项目的实效性、典型性、成果运用等支撑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的,需提交延期申请,经审批可缓期验收,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二)成果运用。对实现预期目标,具有创新性、实效性、典型性、可操作性的廉洁校园建设品牌创建项目研究成果,纪委将通过成果展示、推介等方式进行总结推广。各单位廉洁校园建设品牌创建项目的组织申报及工作效果将作为二级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

(三)经费使用。1.经费使用范围包括:订阅、印刷、购买学习资料及报刊、读物、音像制品等费用;开展廉洁校园建设活动集体教育活动所需费用;实施项目其他经审批的费用等。2.批准立项的党组织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阶段办理经费使用报销手续。项目经费须在一年内执行完毕。

四、其他事项

第一批廉洁校园建设品牌创建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531日,请各单位将《廉洁校园建设品牌创建项目申报表》(含电子版)报送纪委。联系人:黄林幸,电话:39352133。

附件:廉洁校园建设品牌创建项目申报表

 

 

中共广东药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