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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4-22 [来源]: [浏览次数]:

 

广药大纪发〔20214

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推进我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根据《广东药科大学廉洁校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3年)》的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2021年5月10日前完成。

二、开展排查范围:机关各部处、二级单位。

三、方法步骤。

(一)排查廉政风险点。重点从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岗位履职、纪律作风等六个方面,结合2019年学校经济责任审计整改任务,全面深入排查本部门、单位在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

(二)评定廉政风险等级。根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进行评定。

(三)分析廉政风险防控现状。针对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分析风险点防控的现状,包括:已建立的制度、形成的防控机制及采取的措施;存在薄弱环节及原因。

(四)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对照廉政风险清单,将防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领导班子成员和各个岗位,对照岗位职责和自身实际,对现有的工作程序、业务流程、管理方式进行认真梳理,实施流程再造,使每项权力运行过程可查可控可追溯。对排查出的每一个廉政风险点逐个明确防控责任,做到岗位责任明确、分管领导明确,针对制度机制、内控管理、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短板不足,及时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制定防控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加强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领导,认真分析、研判、确定廉政风险点,确保做到不漏项、不漏岗、不漏人,按要求填报《廉政风险排查登记表》。廉政风险清单的确定要经过集体讨论研究,提高防控的精准度与对廉政风险防控的认同感,不断增强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人的行动自觉,

(二)加强动态管控。要加强动态跟踪,坚持问题导向,善于从政治上审视业务问题,动态完善廉政风险清单。对防控措施、防控机制实施情况和效果,跟踪开展分析、研判和评估。要结合形势发展,对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岗位履职、纪律作风等方面廉政风险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校正风险清单,落实防控措施。对因岗位变动风险防控责任人发生变的,要及时调整更新。

(三)严格问责处理。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既要认真开展自身廉政风险点的排查,严格把好廉政风险点质量审核关和风险等级评估关,也要督促、指导本部门、单位重点岗位人员完成排查任务,完善防控措施。对各部门、单位因未按规定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或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廉政风险升级,甚至引发违纪违法问题的,严格按规定开展执纪问责。

各部门、单位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登记表》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请于5月10日下午下班前连同电子版报学校纪委,其中二级单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登记表》需党政负责人签字。如未能按时完成,请书面说明原因并明确完成计划,由本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学校纪委。联系人:黄林幸,电话:39352133。

附件 :《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登记表》

 

中共广东药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