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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2021年清明节期间纪律坚决纠治“四风”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4-01 [来源]: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2021年清明节将至,为弘扬廉洁、文明、安全、节俭的祭扫新风,切实抓好正风肃纪工作,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定。各级党员干部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领导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款物;严禁在山头、林地、墓地焚烧火纸、燃放鞭炮;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纪律
二、压实主体责任。全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强化对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要充分利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决抵制“四风”,自觉远离“节日病”。
三、加大监督力度。对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学校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突出监督重点,开展精准监督坚持“一案双查”,从严执纪,对发现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对中央三令五申明令禁止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收送节礼、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操办祭扫事宜和“隐身变形”的“四风”问题,将从严、从重处理,持续形成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监督邮箱:gyjw2093@163.com

通讯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80号广东药科大学行政楼纪委办公室,邮编:510006

 

 

                                         广东药科大学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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