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 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广药大纪〔2018〕49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纪委监委办公厅通知要求,现将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以下简称“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对照检查。要组织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办、国办和中央纪委“两节”通知、近期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认识到对“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认识到不敬畏、不在乎、屡搞“四风”必定付出惨痛代价的严重后果,认真对照自身进行检查,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 二、各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对党员干部进行提醒、教育,严防党员干部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钱物、大办喜庆事宜等节日病问题;紧盯节日期间落实帮扶救助、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生产责任等工作,集中整治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三、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题暗访,对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两节”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将及时组织核查处置,对不敬畏、不在乎、屡教不改,尤其是具有主观故意、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工作失责失察的,严肃迫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对“两节”期间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等问题,一经查实,从严惩处。 请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方式如下: 举报电话:39352093 举报邮箱:gyjw2093@163.com 举报地址:广州大学城广东药科大学纪委办公室 附件: 1.中央纪委公开曝光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pdf
2.广东省纪委通报4起节假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pdf
中共广东药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