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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3-2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单位:

现将签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署单位:学校各二级处级部门、单位。

二、签署人员: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与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和行政负责人共同签署。

三、签署形式:各部门、单位从网上下载《广东药科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式三份,由各二级单位盖章和党政负责人在责任书上签字后交纪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统一提交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会签后将返回各单位。

四、其他要求:各二级单位于3月24日前把《广东药科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交纪委办公室。

附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纪 委

2017年3月17日